新疆民生网(王英) 昌吉市人民法院为顺应司法改革和执行工作职业化、规范化、信息化的要求,从今年开始探索推行执行团队工作模式,建立了昌吉市民人法院执行案件流程管理“五步法”,有效解决了执行队伍管理混乱的问题。
第一步,由执行局局长负责全局工作,下设内勤组、执行保障组(书记员组、外勤组)、三个实施组、评估拍卖组,规范分工、完善工作流程。
第二步,执行实施组根据现有人员,编成四个执行团队,并由员额法官担任团队负责人,各个执行团队配备数名执行员、法警及书记员,以执行法官为指令核心、以书记员为信息交换中枢流水化、交互式协作方式开展执行工作。
第三步,选派专人由每个执行团队配合开展执行共性工作,例如车辆、房产的协助执行进行集约收集、委托办理,避免重复工作;团队内部形成案件繁简分流体系,通过书记员流程推送,辅助人员各尽其责,迅速执结简单案件,使执行法官致力于疑难复杂案件和执行实施裁判权。
第四步,整个团队发挥合作职能,通过台帐统筹、节点推送、资源共享、调配支持、双重核对等手段使静态分工变为动态流水衔接,规范化、公开化、信息化已成为执行案件运转的新常态。
第五步,严格执行案件流程管理,熟练运用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系统对执行查控、财产处置、款物分配、结案审批等流程节点进行网络监控,实现执行案件全程留痕,严格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的实质标准和程序标准,对终本案件实施动态管理,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。
建立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制度“五步法”,有效解决了执行队伍管理问题。形成了执行团队,分工明确、责任到人,规范分工,完善各项执行工作流程,实现执行团队专业化、流水化操作模式。配合协作,针对各执行团队开展的执行共性工作,例如车辆、房产的协助执行进行集约收集、委托办理等事项,避免重复工作,有效的节约了法律成本,取得了良好效果。
(供稿:昌吉市法院)